红网株洲8月8日讯 (通讯员 易莎娜 刘常青)一窃贼夜晚行窃,慌张的他为了脱身,竟然留下自己的身份证,直接暴露了真实身份。8月7日,经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被告人李某因犯盗窃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,宣告缓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。
今年47岁的李某是湖南株洲县人,曾因犯盗窃罪、抢劫罪等多次被判处刑罚。2013年4月11日凌晨1点多钟,李某窜至株洲市芦淞区贺家土一带某小区,在一个麻将馆附近的楼梯口旁发现有一辆男式两轮摩托车,因为没有上大锁,临时起意将车推走。当他将车推到小区门口时,小区保安张某觉得形迹可疑叫住了他,面对保安的盘问,李某很是紧张,支支吾吾说摩托车是自己哥哥的,但保安坚持要求他出示摩托车的相关手续,情急之下,李某竟然留下自己的身份证以求脱身逃离现场,之后,保安张某报警,等了半个多小时也不见李某过来取车。民警赶到现场后,通过查询摩托车信息找到了车主。
2014年5月15日,民警通过李某留下的身份证信息,传唤李某到案,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。
(原标题:小区盗摩托车被保安盘查 惯犯留下身份证脱身)
文章关键词: 惯犯
已收藏!
您可通过新浪首页(www.sina.com.cn)顶部 “我的收藏”,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。
知道了